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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回忆

导读:关于“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回忆明真法师  回忆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成立,不能不首先谈到南岳的灵涛法师。灵涛法师是南岳兴办佛教学校的先躯,是个不为名,不为利,一生耿直的硬汉子。他不但在僧众中有威望,而且长于书法,求写牌匾者极多,他有求必应,从不索取任何酬谢之物,因此工商各界对他也是十分尊敬的。由于他的积极推动和帮助,并在南岳佛学讲习所的影响下,上封寺宝生和尚也在福严寺开办了华严研究社,宝生和尚的法嗣住...

  关于“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回忆

  明真法师

  回忆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成立,不能不首先谈到南岳的灵涛法师。灵涛法师是南岳兴办佛教学校的先躯,是个不为名,不为利,一生耿直的硬汉子。他不但在僧众中有威望,而且长于书法,求写牌匾者极多,他有求必应,从不索取任何酬谢之物,因此工商各界对他也是十分尊敬的。由于他的积极推动和帮助,并在南岳佛学讲习所的影响下,上封寺宝生和尚也在福严寺开办了华严研究社,宝生和尚的法嗣住持了然、监院镇清,分别担任副社长和庶务主任,我任教务主任,有学生廿多人。南岳佛道救难协会的成立,便是以这些僧青年为骨干搞起来的。这里也要介绍一下巨赞法师。一九三七年前后,他从闽南佛学院逃亡到香港,辗转进入广东南华寺投依虚云和尚,但一是老年,一是青年,思想很难调和。这时有个痛恨政权腐败愤然在南岳剃度出家的海光和尚,他是陶峙岳将军之叔,与我交往较好,也从南岳到了南华寺,便将巨赞的情况写信告诉我,一九三八年巨赞到了宁乡沩山,后来到了南岳,在华严研究社讲学。这样,我和巨赞便朝夕相处了。

  有一天,我带着学生在麻姑桥一带扯小笋,巨赞同几个人从铁佛寺背后下来,经他介绍,才知道同行的是田汉、冯乃超及日本友人鹿地亘。他们到福严寺给学生讲话后,巨赞秘密地告诉我说:“我们昨天晚上在上封寺和演文(据说是十九路军的团长,出家后担任上封寺知客)商量,日本人来了,我们组织游击队。”我告诉他:“你和演文来南岳都不久,不能组织游击队。灵涛法师赤诚爱国,也最爱护学生,不愿让学生分散,真要办游击队,非请灵涛法师支持不可。”巨赞接受了我的建议。

  过几天,南岳游击队干部训练班民运科召开南岳佛道救亡会议,决定成立救国协会,当即推定上封寺宝生和尚为会长,祝圣寺空也、南台寺悟真、福严寺了然、大善寺有缘及三元宫刘光斗为副会长,灵涛法师为书记长。当时任南岳游击队干训班副教育长叶剑英同志,认为佛教是讲究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救国协会应改称为救难协会。成立大会这天,叶剑英作了长篇演讲,由暮笳记录整理成文,寄《救亡日报》发表。会上衡山县长彭一湖也讲了话。会后,几位领导、法师、住持,具体商讨筹办僧道青壮年游击训练班的事。经研究,决定由演文,竹尹(黄埔军校生)为训练股长,巨赞、暮笳为宣传股长,明真为文书股长,梵舟为总务股长。伙食费用向各寺摊派。

  游击训练班成立了,八路军办事处的薛子正同志担任教官,其他担任救护,唱歌的教师也都是八路军办事处派来的,记得有一个名叫胡南畦的同志,教学严肃认真,学员们都深受感动。但是训练班办了将近两个月以后,各寺摊派的伙食费用,逐渐供应不上,只好停办。

  早在创办游击训练班的时候,地方游痞唐三、薛胡子就散布谣言,说演文、巨赞两个外来和尚办救难协会是想借共产党的势力夺南岳佛教的领导权和财产权。唐三和薛胡子之流在地方上是一股惹不起的恶势力,与寺庙中的当权派都有来往,他们对演文、巨赞早已存有戒心。在训练班结束时,演文、巨赞又未经协商,决定办青年服务团,并已确定了人选,虽然这个团是经南岳游击班政治部主任陈石经批准的,并且每月拨给壹佰元经费,但是没有挑选进去的人,在了然、有缘及刘光斗等人的支持下,极力反对演文和巨赞所掌握的佛教青年服务团,一时舆论大哗,准备结成团体来对抗,形势十分紧张。在这种情况下,灵涛法师不为各种谣言所左右,他有自己的主见,对反对演文、巨赞的部分学生讲,要顾全大局,不要盲动,并因势利导,由暮笳、绍贤组织这部分学生另外成立佛教青年流动工作团,到衡阳一带工作。后来到了长沙、湘潭,与佛教青年服务团互相配合,各不相扰,进行抗日救亡的宣传鼓动工作。他们书写的标语有“抗战到底”等一类的口号,还有“当汉奸者,生受国法,死堕地狱”一类警句,突出了佛教慈悲救世的特色。后来青年服务团和流动工作团都因环境恶劣无法工作而先后自行解散回到南岳。

  南岳佛道救难协会下属的青年服务团和流动工作团,其活动时间虽然只有几个月,但他们的爱国行动,对社会各方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周恩来同志曾为暮笳题词说“上马杀贼,下马学佛”,对南岳佛教徒的爱国精神是十分赞许的。值此南岳佛道救难协会五十周年纪念之际,追思既往,以期激奋来者,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从自身做起,把南岳的佛教事业办好,为国家的四化建设争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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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记:这是1989年3月下旬,湖南省宗教局负责人在北京法源寺探视明真法师时约请他写的,是圆寂前的最后一篇遗作。